释义 |
如果不是批准的宅基地,那么就只能成为农田了,依法维权是不可能的。每个公民都可以拥有一处宅基地。旧村村庄改造为农田,是国家保障基本农田稳定动态平衡的措施之一。改造的土地仍然归当地农民所有,并且国家会有补贴。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大好事。 实践中,因宅基地使用权而发生的纠纷在民事纠纷中比较常见。对宅基地使用权纠纷应按下列原则妥善处理: 1、依法保护国家、集体的宅基地所有权。 2、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权。 3、宅基地使用权随房屋转移的原则。 4、尊重历史、面对现实,有利于生产、生活的原则。 5、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原则。 综上所述:宅基地是家庭户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的土地,由于城镇住宅大多是房地产开发商建造的楼房故一般住户不涉及宅基地概念,现今的宅基地主要指农村宅基地。包括建了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建了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农民集体成员所有。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