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子卖了土地使用权归谁 |
释义 | 土地使用权归属购房者。我国实施地随房走、房随地走、房地一体的房屋产权与土地使用权同时登记原则,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 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 但需要注意的是,根据现行的法律,出让土地的使用权是可以转让的,但转让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条件。 我国法律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其转让必须符合三个条件: 1、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3、建成的房屋必须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二条 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二十四条 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人或者共有人,享有该建筑物、附着物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者转让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但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作为动产转让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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