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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突发脑出血老板有责任吗
释义
    发生突发脑出血导致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情况,被视为工伤。此时,雇主不需要支付工伤死亡赔偿,而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全部赔偿。如果雇主未缴纳工伤保险费,那么需要支付全部工伤死亡赔偿。但如果雇主是独立的法人主体,老板则不需要赔偿。
    法律分析
    突发脑出血死亡或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为工伤。老板无需支付工亡赔偿项目,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全部工亡赔偿。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费的,需支付全部工亡赔偿项目。若用人单位具有独立的法人主体资格,老板无需赔偿。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该内容由 杨岚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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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 13:1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