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要向学校申请提出户口迁回原籍,并提交身份证件号和户口迁回的地址,(一般是按照你哪里迁来就填哪里的原则),学校领导审核同意学生签回原籍。辅导员签字确认系部统计好户口迁回原籍的名单,提交到保卫处,保卫处把名单统一上报到你当初入户学校那边的公安局公安局负责办理然后把户口迁移证发往学校,或学校保卫处工作人员去领,领回来后学生要到保卫处去领取自己的户口迁移证,拿到迁移证后去原派出所申请入户。自写一份户口迁回原籍申请,到自己村上(居委会)签字盖章,村上(居委会)盖好之后到自己居住地村委会(办事处)盖章,拿着户口迁移证,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及盖好章的户口迁回原籍申请,到居住地派出所就可以落户了。【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