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消防分公司怎么办理 |
释义 | 消防分公司的办理流程: 1、向有关部门提交申请书: 首先需要向有关部门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消防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然后还需要公司加盖公章; 2、签订授权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 需要签署《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还需要本人签字或者盖章; 3、提交公司章程: 提交纸质公司章程,是经过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的; 4、办理营业执照。 消防分公司的办理资料如下: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消防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公司章程; 4、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5、消防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6、公司出具的消防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7、消防分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消防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消防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法律依据:《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第六条 从事消防安全评估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取得企业法人资格; (二)工作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 (三)消防技术服务基础设备和消防安全评估设备配备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四)注册消防工程师不少于2人,其中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不少于1人; (五)健全的消防安全评估过程控制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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