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药品临期时间几个月不能销售 |
释义 | 商品临期不售卖的时间根据保质期和商品种类不同而有所不同。 1、保质期不同:保质期大于300天,剩余保质时长小于保质期十分之一时长,禁卖;保质期小 于等于300天,刺余保质期时长小于30天,禁卖。 2、商品种类:婴幼儿牛奶粉、婴幼儿羊奶粉、特殊配方奶粉利余保质期时长小T180,不得售卖。婴幼儿辅食、变幼儿管养品、婴幼儿调味品、要幼儿零食刺除保质期时长小于90天,不得售卖。普通商品剰余保质期小丁保质期时长的分之一或30天(最低30天)禁止情告。 根据《药品管理法》规定,超出有效期的药品是属于劣药范畴的,而销售劣药是犯法的。 国家规定奶粉临期几个月下架 一般奶粉临期2个月要下架。临期的标准因保质期的不同而有所不同,界定奶粉临期的时间也因各种奶粉的保质期不同而不同。一般保质期一年及以上的食物,临期为到期前45天,保质期为半年到一年的,临期为20天。食品下架的标准通常保质期到期或者食品经过检验不合格。 临期奶粉指的是临近保质期的奶粉,这种奶粉虽然还没到保质期,但是也接近保质期了,所以要在短时间内喝完。 试用期不能超过几个月 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且必须与所签劳动合同的期限相吻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有些用人单位规定的试用期虽然没有超过6个月,但是与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不符,如一年的合同就规定了6个月的试用期;还有的用人单位会在双方约定的试用期快要结束的时候,以考察不全面等为由,再与求职者续订一个试用期。虽然两个试用期的期限都不高于法定期限,但是前后相加以后就大大超过了6个月,这都是侵害求职者合法利益的违法行为。在新劳动法试用期若干问题中这一把试用期当作“橡皮筋”的事情经常发生在大部分企业里面。 法律依据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三条 药品经营企业应当严格执行本规范。药品生产企业销售药品、药品流通过程中其他涉及储存与运输药品的,也应当符合本规范相关要求。 该内容由 徐丽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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