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存量债务置换 |
释义 | 债务置换又称为债券置换或者债权置换。债务置换与企业之间常见的债务股权置换不同,它是债券持有人作出决定卖出一个或多个目前所持有的债券,以交换其他被认为是相同或类似的市场价值的债券的一种规避风险的手段。债务置换大约在同一时间购买和销售,有效迅速地使用旧债券换得一套新的债券。 一、企业债券违约怎么处理 在我国现行的法律机制下,债券违约后,债权人主要可以通过以下几种途径追偿: 第一是与债务人进行协商,达成债务重组方案; 第二是寻求司法救济,包括违约求偿诉讼,破产诉讼(重整、清算)等; 第三,对于有担保或抵押物增信的债券,债权人还可以向担保人追偿或处置抵押物就处置价款优先受偿。 而从实际情况来看,我国债券违约后的一般处置流程为: 1、债券违约后,为了避免进入破产流程,大多数债务人会与债权人进行协商,提出追加担保,限制债务人的资产处置,给出后续偿债方式等一系列的债务重组方案; 2、当债务重组推进不利或超过一定期限还未兑付时,债权人往往会寻求司法救济; 3、若发行人尚不满足破产条件,债权人可以提起违约求偿诉讼; 4、若发行人已经达到破产条件,债权人可以提起破产诉讼,之后大多进入破产重整程序。 实际操作中出现相关情况时,请密切注意企业发出的相关公告,避免因错漏企业信息而对自己的债权造成损害。 债券违约是指债券发行主体不能按照事先达成的债券协议履行其义务的行为。债券违约分为长期债券违约和短期债券违约。 分类 (一)长期债券违约的定义长期债券或长期债券发行主体出现下述情形之一的,认定该债券发生违约: 1.长期债券未到期前,债券发行主体破产或被接管。 2.债券发行主体不能在此长期债券到期日后90日内全额、偿还本金和利息; 3.债券发生不利于债权人的债务重组行为,即通过重组使得债权人的债权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包括本金和利息减免和延期; 4.债券未到期,但是有充分证据证明债券履行主体不能全额、按期偿还债券本金和利息; 5.债券发行主体在债券到期日使用贷款偿还债券本金、利息。 (二)短期债券违约的定义短期债券或短期债券发行主体出现下述情形之一的,认定该债券发生违约: 1.短期债券主体不能在债券到期日后30日内全额、偿还本金和利息; 2.债券发生不利于债权人的债务重组行为,即通过重组便得债权人的债权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包括本金和利息减免和延期等; 1.债券未到期,但是有充分证据证明债券履行主体不能全额、按期偿还债券本金和利息; 2.债券发行主体在债券到期日使用贷款偿还债券本金、利息。 二、公司债券分类方式有哪些? 1、按是否记名 记名公司债券,即在券面上登记持有人姓名,支取本息要凭印鉴领取,转让时必须背书并到债券发行公司登记的公司债券。 不记名公司债券,即券面上不需载明持有人姓名,还本付息及流通转让仅以债券为凭,不需登记。 2、分配利润依据 参加公司债券,指除了可按预先约定获得利息收入外,还可在一定程度上参加公司利润分配的公司债券。 非参加公司债券,指持有人只能按照事先约定的利率获得利息的公司债券。 3、按是否可提前赎回 可提前赎回公司债券,即发行者司在债券到期前购回其发行的全部或部分债券。 不可提前赎问公司债券,即只能一次到期还本付息的公司债券。 4、按发行目的分类 普通公司债券,即以固定利率、固定期限为特征的公司债券。这是公司债券的主要形式,目的在于为公司扩大生产规模提供资金来源。 改组公司债券、是为清理公司债务而发行的债券,也称为以新换旧债券。 利息公司债券,也称为调整公司债券,是指面临债务信用危机的公司经债权人同意而发行的较低利率的新债券,用以换回原来发行的较高利率债券。 延期公司债券,指公司在已发行债券到期无力支付,又不能发新债还旧债的情况下,在征得债权人同意后可延长偿还期限的公司债券。 5、按有无选择权分类 附有选择权的公司债券,指在一些公司债券的发行中,发行人给予持有人一定的选择权,如可转换公司债券(附有可转换为普通股的选择权)、有认股权证的公司债券和可退还公司债券(附有持有人在债券到期前可将其回售给发行人的选择权)。 未附选择权的公司债券,即债券发行人未给予持有人上述选择权的公司债券。 三、股权交换(股权融资) 1、可交换债券全称为“可交换他公司股票的债券”,是指上市公司股份的持有者通过抵押其持有的股票给托管机构进而发行的公司债券,该债券的持有人在将来的某个时期内,能按照债券发行时约定的条件用持有的债券换取发债人抵押的上市公司股权。可交换债券是一种内嵌期权的金融衍生品。 2、按大类来分,企业的融资方式有两类,债权融资和股权融资。所谓股权融资是指企业的股东愿意让出部分企业所有权,通过企业增资的方式引进新的股东的融资方式。股权融资所获得的资金,企业无须还本付息,但新股东将与老股东同样分享企业的赢利与增长。股权融资的特点决定了其用途的广泛性,既可以充实企业的营运资金,也可以用于企业的投资活动;债权融资是指企业通过借钱的方式进行融资,债权融资所获得的资金,企业首先要承担资金的利息,另外在借款到期后要向债权人偿还资金的本金。债权融资的特点决定了其用途主要是解决企业营运资金短缺的问题,而不是用于资本项下的开支。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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