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几天内验收 |
释义 | 应在收到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的28天内提请发包人进行工程验收。发包人经过验收后同意接受工程的,应在监理人收到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的56天内,由监理人向发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工程接收证书。 一、工程合同的竣工日期应该怎么定 法律规定认定工程合同中的竣工日期如下: (一)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竣工日期应认定为竣工验收合格之日; (二)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后发包人拖延验收的,竣工日期应认定为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 (三)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竣工日期应认定为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 二、竣工验收的基本程序 竣工验收的基本程序是监理人对于所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查,当工程具备验收条件时,承包人应到向监理人报送竣工后的申请报告和其他的材料文件确保工程顺利竣工,验收合格后,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单位工程验收证书。以上就是竣工必须经过的三个流程,有了这三个流程工程才能顺利竣工。 三、什么是建筑工程的承包 建设工程的承包,是指建设工程任务的总承包,即发包人将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等工程建设的全部任务一并发包给一个具备相应的总承包资质条件的承包人; 由该承包人对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向发包人负责,直至工程竣工,向发包人交付经验收合格符合发包人要求的建设工程的发承包方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三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处理: (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可以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 (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无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 发包人对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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