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厂房租赁合同可以公证吗 |
释义 | 厂房租赁合同不需要公证,公证并不是租赁合同生效的要件,只有双方签订合法有效的租赁合同即可,很多地方有规定,租赁房屋的合同需要送相关部门(房地部门)备案,只有双方签订合法有效的租赁合同即可。 一、没有备案房屋租赁合同有效吗 没有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具备意思表示真实等要件,是有效的。备案并不是房屋租赁合同生效的条件。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七百零六条规定,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二、租赁合同办好了,不住原位置会影响么 租赁合同办好了,不住原位置不会影响。房屋租赁合同是指房屋所有人与承租人之间,就将所有人(出租人)所有或共有的房屋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支付租金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所达成的协议。为预防房屋租赁纠纷,稳定房屋租赁秩序,许多地方规定,城市私有房屋租赁须经公证机构公证。房屋租赁合同公证由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管辖。申办房屋租赁合同公证,当事人应当提交以下证明材料:申请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代办的,代理人应提交身份证件和授权委托书;出租房屋的所有权证书及复印件;出租共有的房屋应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书面意见;草拟的房屋租赁合同(当事人可以请公证机关代为草拟);单位租赁私房的,承租方应当提交房屋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外地的个体工商户租赁经营用房的,应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其进城经营的证明;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三、租房子能不能不签书面的合同呀 租房子并不是一定要签书面合同的。 如果租赁期限不满六个月的,可以不签订书面的租赁合同,但是超过六个月的,应当签订书面的房屋租赁合同,否则应当视为是双方签订了不定期的租赁合同,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四条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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