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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买方不过户怎样注销车辆
释义
    车卖了对方拖着不过户,可以凭买卖合同,到法院起诉对方维权,胜诉后,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注销车辆,需要持身份证,车辆合格证,行驶证,车辆登记证,带着车,到车辆登记号牌的车管所申请办理。
    一、起诉的流程如下:
    1、书写起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准备相应份数的副本。起诉状应包含双方基本信息,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要写清楚;
    2、准备并提交以下材料:
    (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车辆买卖合同、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3、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如确有困难,可在预交期内向法院院提出减、缓、免交的书面申请。 法院作出己方胜诉的判决后,若对方没有在文书载明的履行期限内履行,胜诉方可以在两年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具体可以向一审法院或者与其同级的车辆所在地法院申请执行,需要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
    二、车辆强制销户的条件如下:
    1、机动车灭失的;
    2、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
    3、因质量问题退车的;
    4、机动车登记被依法撤销的。
    三、注销汽车户口需要的手续如下:
    1、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
    2、属于机动车报废解体的,由机动车回收企业提交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原件;属于大型客车、中型以上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监销的,还需提交机动车查验记录;
    3、属于机动车灭失的,还需提交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和机动车灭失证明;
    4、属于因机动车质量问题退车的,还需提交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机动车制造厂或者经销商出具的退车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八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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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8 10:18: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