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公务员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定期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 平时考核重点考核公务员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阶段工作目标情况以及出勤情况,可以采取被考核人填写工作总结、专项工作检查、考勤等方式进行,由主管领导予以审核评价。 定期考核采取年度考核的方式,在每年年末或者翌年年初进行。 二、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 三、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数,一般掌握在本机关参加年度考核的公务员总人数的百分之十五以内,最多不超过百分之二十。 四、年度考核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被考核公务员按照职位职责和有关要求进行总结,并在一定范围内述职; (二)主管领导在听取群众和公务员本人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平时考核情况和个人总结,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和改进提高的要求; (三)对拟定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在本机关范围内公示; (四)由本机关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考核委员会确定考核等次; (五)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公务员,并由公务员本人签署意见。 对担任机关内设机构领导职务公务员的考核,必要时可以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民主测评。 不符合入伍体检标准的或经过一段军事训练,身体上出现不适合部队高强度训练的先天性疾病的,会被安排退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二十二条 士兵退出现役时,符合预备役条件的,由部队确定服士兵预备役;经过考核,适合担任军官职务的,服军官预备役。退出现役的士兵,由部队确定服预备役的,自退出现役之日起四十日内,到安置地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办理预备役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