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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陕西汉中强拆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释义
    有关强拆的程序规定如下:1、强制拆迁时,应当组织街道办事处、被拆迁单位负责人到现场作为强制拆迁证明人。2、强制拆迁房屋证据保全,公证员应当组织对所有物品逐一核对、清点、登记,分类造册。3、物品清点登记后,应运至指定处所,交给被执行人接收。4、强制执行腾出的房屋,由裁决机关接收。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022违法建筑强拆的最新规定是什么?
    违法建筑强拆的最新规定是什么?违法建筑政府可以依法进行强拆,但是并不等于允许公民、法人可以故意毁损、拆除违章建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条 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以及乡规划和村庄规划的编制,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请点击输入图片描述(最多18字)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城乡规划的编制和管理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第七条 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是城乡建设和规划管理的依据,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第八条 城乡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及时公布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公开的内容除外。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经依法批准并公布的城乡规划,服从规划管理,并有权就涉及其利害关系的建设活动是否符合规划的要求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查询。第六十六条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一)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二)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三)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第六十八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违章建筑的强拆法律规定
    违章建筑强拆程序:1、行政机关调查取证确认建筑物违章,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2、搭建人拒不拆除违章建筑的由拆迁人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申请;3、市政府法制办作出限期拆迁决定书;送达决定书;拆迁人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4、召开联席会制订执行措施并作最后一次说服工作;张贴强拆公告;实施强制拆迁。法律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第三十六条除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可以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外,行政机关发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的,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必要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检查。《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陕西省汉中市我家门前的道路加宽了,现在要拆我家的房子可以咨询一下赔偿标准是什么?
    修省道拆房子赔偿标准一、房屋补偿标准:草房为每平方米1900元,砖瓦房为每平方米2400元,捣制或预制砖砼结构房屋为每平方米2800元,多层楼房为每平方米3300元。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三、拆迁房屋导致房屋占地的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七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征用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
    行政强拆与司法强拆有什么不同
    行政强拆为行政机关对于不履行拆除义务的当事人的建筑进行强制拆除程序的行为;而司法强拆则是人民法院对于当事人的违法建筑进行强制拆除的行为。当事人对于行政强拆行为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对于司法强拆不服的,仅可以提起诉讼。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陕西省汉中市我家门前道路加宽,现在拆我家可以咨询一下赔偿标准是多少
    修路拆房补偿标准是:1.房屋补偿费,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3.奖励性补偿费,以当地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确定,不得任意更改。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该内容由 苑学宁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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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3 20:27: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