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的法律适用有哪些 |
释义 | 民法典对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的法律适用包括:一方过错导致事故需承担全部责任,如追尾、变道、倒车等;两方或多方过错需根据行为和过错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若各方无过错或属于交通意外事故,则各方无责任;若一方故意造成事故,他方无责任。省级公安机关可制定具体的责任确定细则或标准。 法律分析 一、民法典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的法律适用有哪些 根据《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零八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承担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以下十六种情形通常将被确定为全部责任: 1、追尾碰撞前车的; 2、变更车道发生事故的; 3、倒车、溜后发生交通事故的 ;4、从路外或非机动车道驶入机动车道发生碰刮的; 5、绿灯放行或没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转弯车未让直行车的; 6、进入环行路口的车未让驶出或在环行路口内行驶的车辆的; 7、跨越道路中心实线或者隔离实线发生事故的; 8、逆向行驶的; 9、右侧超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10、超越前方正常掉头、左转弯、超车的车辆时发生碰刮的; 11、冲红灯发生交通事故的; 12、有禁止掉头标志、标线的地方以及在人行横道、桥梁、陡坡、隧道掉头发生交通事故的; 13、碰撞依法可以暂停、停放的车辆的; 14、开关车门造成交通事故的; 15、机动车进出停车场或停车泊位时与正常行驶的车辆发生事故的; 16、单方发生交通事故。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省级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或者标准。 结语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八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的法律适用包括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民法典》相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根据过错程度和行为对事故的影响,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的道路交通事故将承担全部责任,而多方过错导致的事故将根据过错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如果各方均无过错或属于交通意外事故,各方均无责任。省级公安机关可以制定具体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或标准。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章 调 查 第三节 交通肇事逃逸查缉 第四十八条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已经为受害人垫付抢救费用或者丧葬费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侦破后及时书面告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交通肇事逃逸驾驶人的有关情况。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章 调 查 第三节 交通肇事逃逸查缉 第四十六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车辆或者交通肇事逃逸嫌疑人后,应当按原范围撤销协查通报,并通过全国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撤销布控。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章 调 查 第三节 交通肇事逃逸查缉 第四十五条 接到协查通报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立即布置堵截或者排查。发现交通肇事逃逸车辆或者嫌疑车辆的,应当予以扣留,依法传唤交通肇事逃逸人或者与协查通报相符的嫌疑人,并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案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案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前往办理移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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