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一方是上海户口,孩子能落户吗 |
释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落户: 1. 户籍所在地有合法稳定住所的; 2. 具有合法稳定就业的; 3. 具有合法稳定生活来源的; 4. 具有合法稳定婚姻关系的; 5. 具有合法稳定学习或者养老的。 对于孩子能否落户的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看。如果孩子的父母一方在上海有合法稳定住所、就业、生活来源、婚姻关系或学习/养老等条件,那么孩子就可以在上海申请落户。如果孩子的父母都没有在上海有合法稳定住所、就业、生活来源、婚姻关系或学习/养老等条件,那么孩子就不能在上海申请落户。 需要注意的是,户籍管理部门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审核,如果发现虚假情况,可能会拒绝落户申请。另外,不同地区的户籍政策和要求也有所不同,具体情况需要咨询当地户籍管理部门。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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