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等级保护所需要的基本管理部分包括 |
释义 | 等级保护测评一般是指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工作,即对信息和信息载体按照重要性等级分级别进行保护的一种测评工作 一、网监局有什么职责? 网监局有以下职责: 1、协调、监督、检查、指导党政机关和金融机构等重要部门公共信息网络和互联网的安全保护管理工作; 2、监督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使用单位和国际互联网的互联单位、接入单位及有关用户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检查网络安全管理及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 3、监督、检查和指导计算机信息系统使用单位安全组织和安全员的工作; 4、监督、检查、指导要害部门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落实。 二、党员个人问题整改清单 思想认识不到位,敷衍应付走过场。对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重要性、严肃性存在认识偏差,认为民主评议党员无非就是“画个圈,打个钩,坐在一起唠一唠”,没必要较真。在民主评议时,置评议工作的基本程序和要求于不顾,原本需要广泛听取党内外意见、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却只是简单地发个言,讲两句话,填一下测评表就算走完了程序,致使评议工作的质量大打折扣。 三、企业人才流动中的商业秘密保护措施 商业秘密保护措施包括:1、商业秘密权利人建立了保密制度,将有关信息明确列为保密事项。2、商业秘密权利人没有制定保密制度,但明确要求对某项信息予以保密的。例如在该项信息的载体上明确标明'保密'字样、对于涉密信息载体采取加锁、采用密码或者代码等。3、商业秘密权利人建立了保密制度,虽然没有明确该项信息是秘密,但按照其保密制度规定,该项信息是属于保密范围的信息。4、商业秘密权利人在向他人披露,提供该项信息时,在有关的合同或者其他文件中明确要求予以保密。5、经营者与他人合作开发或者委托开发一项新技术,在开发合同或者委托合同中,明确要求对待开发的技术进行保密。6、对于涉密的机器、厂房、车间等场所限制来访者或者提出保密要求。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第七条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分为以下五级: 第一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但不损害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第二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产生严重损害,或者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损害,但不损害国家安全。 第三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严重损害,或者对国家安全造成损害。 第四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特别严重损害,或者对国家安全造成严重损害。 第五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国家安全造成特别严重损害。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