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湖北省大悟县不是贫困县。 贫困县标准如下: 1、以县为单位,1985年年人均收入低于150元的县,对少数民族自治县标准有所放宽,1992年年人均纯收入超过700元的,一律退出国家级贫困县,低于400元的县,全部纳入国家级贫困县; 2、重点县数量的确定采用631指数法测定,贫困人口(占全国比例)占60%权重(其中绝对贫困人口与低收入人口各占80%与20%比例);3、农民人均纯收入较低的县数(占全国比例)占30%权重; 4、人均GDP低的县数、人均财政收入低的县数占10%权重。 综上所述,大悟县,隶属于湖北省孝感市,地处湖北省东北部鄂豫边界,大别山脉西南段,2020年4月,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大悟县退出贫困县。 【法律依据】: 《国家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第四条 国家各项扶贫资金必须全部用于国家重点扶持的贫困县,并以这些县中的贫困乡、村、户作为资金投放、项目实施和受益的对象。非贫困县中零星分散的贫困乡、村、户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贫困县,由有关地方各级政府自行筹措安排资金进行扶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