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直系亲属、父母及其直系亲属和祖父母及其直系亲属可以作为代位继承人。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 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人的直系亲属,这是代位继承的一个原则。 实际上,在大多数国家,代位继承人的范围大大超出了被继承人直系亲属的范围。例如,承认父母或兄弟姐妹可以作被代位人的立法,代位继承人的范围就扩及到侄子女、甥子女及其直系亲属:承认祖父母为被代位人的立法,代位继承人的范围就扩及到叔、伯、姑、舅、姨及其直系亲属。 代位继承原则上不受代数限制,但基于立法政策上的理由,也可以对其加以限制。 被代位人都包括 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血亲继承人,配偶一方先亡不发生其子女代位继承的问题。 1、被代位人限于被继承人的直系亲属。 2、被继承人的直系亲属和兄弟姐妹及其直系亲属都可以作为被代位人。 3、被代位人的范围包括直系亲属、父母及其直系亲属和祖父母及其直系亲属。 4、被代位人的范围包括直系亲属、兄弟姐妹及其直系亲属、祖父母及其直系亲属。 法律规定,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人的直系卑亲属,一般情况下是指被代位人的子女。实践中,发生代位继承是需要满足一定条件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