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劳动仲裁50天了没受理通知
释义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应当自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案,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仲裁委员会主任或者其委托的仲裁院负责人书面批准,可以延期,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且应并书面通知当事人。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因仲裁庭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而提起诉讼且人民法院立案受理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决定该案件终止审理;当事人未就该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仲裁委员会应当继续处理。
    当事人以劳动争议仲裁机构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为由提起诉讼的,应当提交该仲裁机构出具的受理通知书或者其他已接受仲裁申请的凭证、证明。
    但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当仲裁庭追加当事人或者第三人的,仲裁期限从决定追加之日起重新计算;申请人需要补正材料的,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的时间从材料补正之日起重新计算;当事人增加、变更仲裁请求的,仲裁期限从受理增加、变更仲裁请求之日起重新计算;仲裁申请和反申请合并处理的,仲裁期限从受理反申请之日起重新计算;案件移送管辖的,仲裁期限从接受移送之日起重新计算;中止审理期间、公告送达期间不计入仲裁期限内。关于可以终止审理的情形,规定在该办案规则第四十七条中。
    另外要注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以劳动争议仲裁机构逾期未作出受理决定或仲裁裁决为由直接提起诉讼,如果劳动争议仲裁中存在“移送管辖”“正在送达或送达延误”“等待另案诉讼结果、评残结论”“正在等待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开庭”“启动鉴定程序或者委托其他部门调查取证”“其他正当事由”等情况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因此,要注意把握是否可以提起诉讼的具体情况,同时要注意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把握仲裁审理期限。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三条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3号)
    第四十五条 仲裁庭裁决案件,应当自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仲裁委员会主任或者其委托的仲裁院负责人书面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的,仲裁期限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仲裁庭追加当事人或者第三人的,仲裁期限从决定追加之日起重新计算;
    (二)申请人需要补正材料的,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的时间从材料补正之日起重新计算;
    (三)增加、变更仲裁请求的,仲裁期限从受理增加、变更仲裁请求之日起重新计算;
    (四)仲裁申请和反申请合并处理的,仲裁期限从受理反申请之日起重新计算;
    (五)案件移送管辖的,仲裁期限从接受移送之日起重新计算;
    (六)中止审理期间、公告送达期间不计入仲裁期限内;
    (七)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另行计算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仲裁委员会主任或者其委托的仲裁院负责人批准,可以中止案件审理,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一)劳动者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仲裁的;
    (二)劳动者一方当事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参加仲裁的;
    (三)用人单位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继者的;
    (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仲裁的;
    (五)案件审理需要以其他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且其他案件尚未审结的;
    (六)案件处理需要等待工伤认定、伤残等级鉴定以及其他鉴定结论的;
    (七)其他应当中止仲裁审理的情形。
    中止审理的情形消除后,仲裁庭应当恢复审理。
    第四十八条 当事人因仲裁庭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立案受理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决定该案件终止审理;当事人未就该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仲裁委员会应当继续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法释〔2020〕26号)
    第十二条 劳动争议仲裁机构逾期未作出受理决定或仲裁裁决,当事人直接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但申请仲裁的案件存在下列事由的除外:
    (一)移送管辖的;
    (二)正在送达或者送达延误的;
    (三)等待另案诉讼结果、评残结论的;
    (四)正在等待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开庭的;
    (五)启动鉴定程序或者委托其他部门调查取证的;
    (六)其他正当事由。
    当事人以劳动争议仲裁机构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为由提起诉讼的,应当提交该仲裁机构出具的受理通知书或者其他已接受仲裁申请的凭证、证明。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5 18:3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