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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名义股东是什么意思
释义
    名义股东是指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收益,名义出资人仅是名义上的股东。其实质为挂名股东。
    1、名义股东对内按照协议承担相应责任,对外承担隐名股东应承担的一切责任。
    2、对债权人、对隐名股东、对其他股东按情况承担不同的责任。
    3、如果实际出资人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则名义出资人需要对公司债务在实际出资人未出资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一、隐名股东是不是实际出资人
    隐名股东是实际出资人。应当依法依约缴纳认缴出资,并享有公司实际股东的分红权和其他股东权益。在实践中,由于股权以明显股东的名义,可能存在明显的股东转让股权、股权质押等行为。隐名股东作为实际投资者,可以要求上述行为无效,以确保其合法权益。同时,当隐名股东希望明确时,可以要求在股东名单和工商登记中登记股东身份。
    二、隐名股东需要具备哪些基本条件
    成为隐名股东的条件:
    1、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存在有效协议,并且已经实际出资或者认缴出资;
    2、有限责任公司半数以上其他股东明知实际出资人出资;
    3、其他股东认可其以实际股东的身份行使权利的;
    4、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公司法解释(三)》第27条规定:公司债权人以登记于公司登记机关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请求其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股东以其仅为名义股东而非实际出资人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名义股东根据前款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后,向实际出资人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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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5 23:5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