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具体如下: 1、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2、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3、侵犯他人的人身权利; 4、侵犯公共财物的行为; 5、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 6、违反消防管理的行为; 7、违反交通管理的行为,如挪用、转借机动车辆牌证或驾驶证;违反交通规则,造成交通事故;酒后驾车等。 治安管理是治安行政管理的简称,是指公安机关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依靠群众,运用行政手段,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社会生活正常进行的行政管理活动。介于法学和公共管理学科科目下的公安类学科。 治安管理的基本特征,管理措施的特殊强制性、管理主体的武装性、管理内容的广泛性和复杂性、管理活动的社会性。 具有系统的社会治安秩序管理、户籍管理、治安防范工作、治安案件查处等专业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可适应公安治安管理部门、社会企事业单位保卫部门及其他单位安保管理部门工作。国家为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治安而进行的行政管理工作。包括:户籍管理工作、公共秩序管理工作、特种行业管理工作、民用危险物品管理工作、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消防工作、边防工作、外国人管理和中国公民出入境管理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五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 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