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全国共有党的各级地方委员会3208个。其中,省(区、市)委31个,市(州)委397个,县(市、区、旗)委2780个。全国8439个城市街道、31726个乡镇、100602个社区(居委会)、547152个建制村已建立党组织,覆盖率均超过99%。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 第二十九条 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团体、社会中介组织、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党的基层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分别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基层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