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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禁令中操作工的六严格是 -法律知识
释义
    法律分析:
    操作工“六严格”即:“严格执行交接班制,严格进行巡回检查,严格控制工艺指标,严格执行操作法(票),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严格执行安全规定”。生产绝大多数是连续的,人又不可能不休息而连续劳动。要管好连续性的化工生产,必须将劳动者采取分班次、轮流作业才能完成连续性生产任务。
    生产过程有着自己的客观规律,在工艺控制、设备运行、监则手段、生产环境都依自身规律不断变化。每一个班的情况不完全相同,任务也有所区别。
    一个操作工要完成本班任务,一定要首先了解上一班在工艺控制、设备运行和生产环境变化情况,预知接班后可能出现的情况,本班将采取什么对策需要完成哪些具体工作。因此上下班的工人必须严格交接,使接班者按生产客观情况正确处置,以保证化工生产连续、稳定、安全的进行。
    法律依据:
    《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 第十三条 发生本办法第六条所列情形之一的,对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按以下方式进行责任追究:
    (一)项目经理为相关注册执业人员的,责令停止执业1年;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吊销执业资格证书,5年以内不予注册;情节特别恶劣的,终身不予注册;
    (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处单位罚款数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
    (四)向社会公布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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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0:2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