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受委托完成的发明创造专利权归谁所有 |
释义 | 法律分析:1、如果双方有约定的,就按照约定来处理;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委托合同的订立是以委托人和受托人之间互相信任为前提的,所以,如果一方对另一方产生不信任,可以随时终止委托合同;委托合同不能涉及一些与极为密切的,不可分的委托,比如婚姻登记就不得委托;2、如果双方没有约定,发明创造应该归完成人,这里的完成人就是受托人,法律这样规定既合理维护了对发明创造的完成作出创造性贡献的人(也就说这里的受托人)的利益,又充分尊重了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更有利于鼓励发明创造。3、我国法律有委托发明,即以合同方式委托他人完成的发明创造.对于这类发明的权利归属,专利法和合同法采取了合同优先的原则,如果合同约定不明或合同未对权利归属予以约定时,法律作了对接受委托的一方更为有利的规定,即权利归完成发明创造的一方;4、如果一方先,专利权属于一方,如果一方有技术资料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八条 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 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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