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三期鉴定是根据病历、出院小结等医疗资料来进行的。一般情况下,在伤情相对稳定时提出申请。当受害人申请伤残鉴定时,应同时提出三期鉴定的要求,即误工期限、护理期限和营养期限的法律鉴定。这三个阶段的鉴定必须同时进行,不能分开进行。 法律分析 三期鉴定是根据病历、出院小结等医疗资料进行的鉴定。一般情况下,在伤情较稳定时提出三期鉴定的申请。在申请伤残鉴定时,受害人应同时提出误工期限、护理期限、营养期限的法律鉴定申请。三期必须同时进行,不得分开进行。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额。
该内容由 刘俊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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