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预告登记和预告抵押的区别
释义
    预告登记是买方在付款后到交房前到房产登记部门预先登记此房已售于买方,可以此对抗第三人;预抵押登记是在购房者与开发商的购房合同、购房者与银行的借款合同签定时,房管局的系统上会生成预抵押登记,以排斥第三人对房产的行使权利。
    1、预告登记就是一种具有物权排他性的债权,是为了针对开发商一房两卖的问题,买房在付款后到交房前这段时间,到房产登记部门预先登记此房已售于买方,如果开发商在交房前,为了利益将房子卖给第三人,买方可以基于预告登记取得房屋的所有权,而不知情的第三人可以基于违约责任向开发商索赔,从而解决产权之争的麻烦。
    一、不动产预告登记的概念是什么
    房屋预告登记指当事人约定买卖房屋或者转让其他不动产物权时,为了限制债务人处分该不动产,保障债权人将来取得物权而作的登记。如在商品房预售中,购房者可以就尚未建成的住房进行预告登记,以制约开发商把已出售的住房再次出售或者进行抵押。
    所谓预告登记,就是为保全关于不动产物权的请求权而将此权利进行的登记。它将债权请求权予以登记,使其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使妨害其不动产物权登记请求权所为的处分无效,以保障将来本登记的实现。
    二、什么是不动产预告登记?
    房屋预告登记指当事人约定买卖房屋或者转让其他不动产物权时,为了限制债务人处分该不动产,保障债权人将来取得物权而作的登记。如在商品房预售中,购房者可以就尚未建成的住房进行预告登记,以制约开发商把已出售的住房再次出售或者进行抵押。
    所谓预告登记,就是为保全关于不动产物权的请求权而将此权利进行的登记。它将债权请求权予以登记,使其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使妨害其不动产物权登记请求权所为的处分无效,以保障将来本登记的实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5 6:0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