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上诉期间可申请顺延,但为减小不被法院准许的风险,建议尽早联系法院表达上诉意向。《民事诉讼法解释》明确规定的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延长的不变期间有:(1)第三人提起撤销之诉的期间;(2)对判决、裁定申请再审的期间;(3)利害关系人对法院作出的确认调解协议、准许实现担保物权裁定的异议期间;(4)对调解书申请再审的期间;(5)以新证据申请再审的期间;(6)必要的共同诉讼人申请再审的期间;(7)案外人申请再审的期间;(8)利害关系人申请除权判决的期间。同时,《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耽误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十日内,可向法院申请顺延,但是否准许由法院决定。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百九十二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