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承运人应严格履行安全运输义务。乘客应当按照有效票据记录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乘坐。旅客无票、超程、越级或者持不符合降价条件的优惠票的,应当补发票款,承运人可以按照规定收取额外票款,旅客不支付票款的,承运人可以拒绝运输,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及时通知乘客安全运输注意事项,旅客应积极协助和配合承运人安全运输的合理安排。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一十五条 旅客应当按照有效客票记载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乘坐。旅客无票乘坐、超程乘坐、越级乘坐或者持不符合减价条件的优惠客票乘坐的,应当补交票款,承运人可以按照规定加收票款;旅客不支付票款的,承运人可以拒绝运输。 实名制客运合同的旅客丢失客票的,可以请求承运人挂失补办,承运人不得再次收取票款和其他不合理费用。 第八百一十九条 承运人应当严格履行安全运输义务,及时告知旅客安全运输应当注意的事项。旅客对承运人为安全运输所作的合理安排应当积极协助和配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