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情形有: 1、在人民法院发出执行通知以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巳被依法查封、扣押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2、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在执行中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等。" 一、不适用于强制履行的情况有 1、非金钱债务的合同失去标的导致不能履行; 2、合同标的具有人身专属性; 3、法律明文规定不能适用强制履行 二、不履行裁决书、调解书如何解决 1、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 2、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三、不完全履行的意思 1、不完全履行是指债务人虽然以适当履行的意思进行了履行但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 2、不完全履行可以分为量的不完全履行和质的不完全履行。 3、不完全履行,是指债务人虽然以适当履行的意思进行了履行,但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 4、不完全履行可以分为量的不完全履行和质的不完全履行。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