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条件 |
释义 | 一、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条件 1、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条件如下: (1)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和《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已登记为一般纳税人; (2)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或连续4个季度累计应税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如果纳税人在转登记日前的经营期尚不满12个月或4个季度,则按照月或季度平均销售额估算12个月或4个季度的累计销售额。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管理法》第十七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经税务机关核准,可以延期申报。 二、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需要什么手续 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需要手续如下: 1、增值税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2、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小规模纳税人资格认定; 3、需符合以下条件: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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