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计算方法:在劳动纠纷的处理中,涉及到最多的就是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的问题。这两金的计算都是以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作为基数的,对于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理解的不同,计算的结果也大为不同。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后,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三款规定: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按照新法的规定,病假工资是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所以案例中用人单位应当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作为基数来计算经济补偿金。此外,计算月工资时应当按照应得工资计算,而不是实得工资。应得工资包括已经发放的实得工资,还包括未发放的工资部分。即便工资已经全部发放,应得工资还应当加上用人单位代为扣除的社会 保险 个人缴纳部分、个人所得税、工会会费、党费等。所以,在计算应得工资时,要以最后实得工资加上以上项目,才是应得工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