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藏毒毒液怎么判刑 |
释义 | 内藏毒属于贩毒,判刑标准取决于贩毒的数量和犯罪情节。 一、吸毒什么情况下判两年 吸毒人员并不会判刑,但会送进戒毒所强制戒毒,所以只存在强制戒毒而没有刑罚。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对于吸毒并不判刑,只有对于贩毒才会判刑。且对于贩毒无论数量多少都会追究其刑事责任。如果有贩卖鸦片达到一千克、武装掩护毒品的行为,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二、如何认定毒品有什么罪名 认定毒品犯罪的罪名如下: 1、贩毒人员被抓获后,对于从其住所、车辆等处查获的毒品,一般均应认定为其贩卖的毒品。确有证据证明查获的毒品并非贩毒人员用于贩卖,其行为另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窝藏毒品罪等其他犯罪的,依法定罪处罚; 2、行为人为吸毒者代购毒品,在运输过程中被查获,没有证据证明托购者、代购者是为了实施贩卖毒品等其他犯罪,毒品数量达到较大以上的,对托购者、代购者以运输毒品罪的共犯论处。行为人为他人代购仅用于吸食的毒品,在交通、食宿等必要开销之外收取“介绍费”“劳务费”,或者以贩卖为目的收取部分毒品作为酬劳的,应视为从中牟利,属于变相加价贩卖毒品,以贩卖毒品罪定罪处罚。不同的行为,构成不同的罪名,上述为两个罪名的构成情形。 三、毒品案件的刑罚依据有哪些? 毒品案件判刑的标准: (一)三年以下: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200克; 2、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10克; 3、其他少量毒品的。 (二)三年至七年: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140克至200克; 2、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7克至10克; 3、其他数量相当毒品的; 4、国家工作人员走私、制造、运输、贩卖毒品; 5、在戒毒监管场所贩卖毒品的; 6、向多人贩毒或者多次贩毒的; 7、其他情节严重的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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