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合同违约的赔偿协议一般要包括: 1.协议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身份证、地址 2.具体的违约内容 3.赔偿金的数额 4.赔偿金的交付方式 5.履行违约责任出现其他问题的解决方式等。 一、质押合同一般包括哪些内容 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1.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与数额,被担保的是金钱债权、特定物给付债权还是种类物给付债权等等。 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是指债务人清偿债务的时间。 3.质物的状况,质物的状况是指质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与现状。 4.质押担保的范围,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 5.质押移交的时间,由于只有当出质人将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质押合同才算生效。 二、合同要不要写有效期 合同是否写有效期由合同双方协商确定。当事人约定的内容包括有合同双方当事人姓名、单位和地址;合同标的、标的物数量、标的物质量、价款、合同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履行方式;合同的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法定和约定的其他内容等。 三、履行合同承诺函应包括哪些内容 履行合同承诺函要包括以下内容: 1、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姓名、名称、住所、联系方式等; 2、合同内容; 3、承诺方的合同义务; 4、违约责任; 5、争议解决方式条款等。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