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1、作为子女对母亲有赡养的义务。 2、通常按照抚养人的人数来确定具体的承担数额。 3、个别抚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的,并不免除其他抚养人的义务,可以在履行义务后,起诉要求未尽义务的抚养人承担相应份额。 4、抚养人加上润润一共五人,她负担的只有五分之一。 5、父母给自己生命,这比给予自己任何财产都更为可贵。 法律客观: 《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 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