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深圳缴纳公积金的居民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转回南宁: 1.职工已在异地中心设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2.异地中心已同意为职工办理公积金关系转入; 3.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为封存或集中封存状态。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 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