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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默示毁约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释义
    构成默示毁约的法定要件有:一方预见另一方在履行期到来时,将不履行或不能履行合同;一方的预见有确切的证据;被要求提供履行担保的一方不能在合理期间内提供充分的担保。
    一、土地承包合同要有违约怎么办
    已经生效的土地承包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不得擅自违约,更不得单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即构成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对于明示毁约,守约方应明确要求对方撤回毁约的思表示,而不能一味地坐等对方履行,以免扩大损失。对于默示毁约,守约方一时无确切证据证实对方毁约,可等待对方到期是否履行;若对方到期不履行,可依实际违约中的不履行情形追究其违约责任,或者依法解除合同,请求赔偿损失。
    二、不安履行抗辩权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不安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表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在对方没有履行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止合同履行的权利。
    不安履行抗辩权的适用条件:
    (一)因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且两债务间具有对价关系。
    (二)不安抗辩权适用的双务合同属于异时履行。
    (三)先履行方债务已届清偿期。
    (四)先履行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后履行方于合同成立后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能力。
    三、预期违约和不安抗辩权的区别有哪些?
    预期违约是指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一方虽无正当理由但明确表示其在履行期到来后将不履行合同,或者其行为表明在履行期到来后将不可能履行合同。而不安抗辩权是指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法定情形的,有中止履行合同的权利。两者的区别在于适应范围不同以及法律效应不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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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2 7:0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