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生育津贴领取需要符合的条件如下: 1、具有本市城镇户籍; 2、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 3、属于计划内生育; 4、在按规定设置产科、妇科的医疗机构生产或者流产(包括自然流产和人工流产)。 申请领取生育保险待遇时,单位应提供哪些材料 1、孕产妇《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一式二份; 2、《准生证》原件以及复印件; 3、新生儿《出生证》以及复印件; 4、孕妇流产证明(仅限于流产的女职工); 5、孕产妇产假证明书以及诊断书; 6、产妇或流产女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领取生育保险的流程是什么 1、开具联系单。女职工持本人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及用人单位开具的《职工婚育证明》; 2、到所在街道或社区计生部门办理生育登记手续; 3、计生部门审核确认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出具《生育保险联系单》,并录入计生信息系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条 国家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严格监管。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制度,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有效运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