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身份证掉了补办了,旧的被别人捡到还给我了,还可以撤销吗 |
释义 | 居民身份证补办申请若已经审核通过,就无法被取消的。公民身份证办理期间找到旧的身份证,旧的身份证在有效内的还可以继续使用,在领取新身份证时候需要交回旧的身份证户籍部门销毁处理,避免再次丢失。 那么补办身份证之后旧的身份证还可以使用吗? 只要旧的身份证,没有磨损,磁性正常,在有效期内都可以继续使用,新补办的身份证不能覆盖旧身份证。因为现行的二代身份证没有密码功能,不能通过修改密码的方式停止卡片使用。 所以身份证在补办后丢失份证在有效期仍可以使用。 以上就是律师关于身份证掉了补办了,旧的被别人捡到还给我了,还可以撤销吗的回答,希望对你有用。 《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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