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主体的行政责任的特点是什么 |
释义 | 1、从责任的形势看,行政主体的行政责任形式要收到某些限制。由于行政主体代表国家参与行政法律关系的,因此,适用于自然人和一般法人的许多责任形式,不能适用于行政主体。 2、从引起责任原因看,行政主体的行政责任是尤其实施行政管理行为引起的。 3、从责任的内容看,行政主体的行政责任以补救为主 行政许可的特点是什么 行政许可的特点如下: ①行政许可是依申请的行为; ②行政许可是强制性的行政管理行为; ③行政许可是外部行政行为; ④行政许可是准予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行政环境的特点是什么的 1、复杂性;约束性;特殊性;不稳定性等。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一条为保证人民法院公正、及时审理行政案件,解决行政争议,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抽象行政行为主体与特点有什么? 抽象行政行为的主体是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及地方各级立法机关,但是不能引起行政诉讼。具体规定如下: 制定发布行政决定、命令的机构,可以是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宪法》第89条规定,国务院有权发布决定和命令抽象行政行为的特点如下: (一)是国家行政机关实施。 (二)是一种制定规则的行为。 行政复议的主要特点是什么? 1、提出行政复议的人,必须是认为行政机关行使职权的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当事人提出行政复议,必须是在行政机关已经做出行政决定之后,如果行政机关尚没做出决定,则不存在复议问题。复议的任务是解决行政争议,而不是解决民事或其他争议。 3、当事人对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不服,只能按法律规定,向有行政复议权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 4、行政复议,主要是书面审查,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具有法律效力。只要法律未规定复议决定为终局裁决的,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仍可以按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行政复议的涵义和特点是什么 1、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主管行政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 2、其特征主要有: (1)行政复议以行政争议和部分民事争议为处理对象; (2)行政复议直接以具体行政行为为审查对象; (3)行政复议以合法性和合理性为审查标准; (4)行政复议以书面审理为主要方式; (5)行政复议以行政相对人为申请人,以行政主体为被申请人; (6)行政复议以行政机关为处理机关。 该内容由 覃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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