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地材料款一直拖欠不给怎么办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工地材料款一直拖欠不给怎么办 1、通过协商解决,要求对方依照合同支付欠款; 2、可以委托正规合法的催债公司催收; 3、对方拒不支付合同欠款的的,搜集和保留真实的证据,在法定的诉讼时效两年内向法院起诉处理,具体证据如下: (1)能够证明自己和对方,特别是对方身份的证据材料; (2)能够证明建设工程合同关系成立的证据材料。例如合同,、双方的沟通记录,会议纪要,来往的邮件或者文件和单据、现场的签证单,经过对方负责人签名的签收单等 (3)能够证明建设工程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材料,包括施工前和施工中,施工后,以及验收的记录,这些最好是书面的,如果有涉及对方要求办理进场证,以及对方的要求的,也一并保存; (4)其他:一切能够证明自己在履行合同的记录,特别说明,如果是有现场沟通的,最好再把沟通的内容打印出来,双方确认,特别是涉及质量、进度等 4、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要求对方支付欠款,申请支付令应当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2)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5、如果诉讼胜诉后,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二、如何预防拖欠工程款 在对工程合同有关工程款条款进行审核时,要把握以下几点: 1、工程款支付时间应明确 对于预支款,应严格按照示范文本的规定,开工前七日内支付,否则施工企业有权停工。对于工程进度款应留意两个题目:一是工程进度款的计算,一般规范的作法是施工人按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工程师在七日内应当核定,七天内不予核实的,施工人开列的工程量视为被认可。二是工程进度款的支付。规范的作法是双方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人应向施工人支付工程款,逾期不支付,又不能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方可停止施工。 2、逾期支付的法律后果应具体 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约定,有关赔偿承包人的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发包人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应在专有条款中约定。比如说可以约定发包人逾期支付工程款的,可以约定逾期一日应按逾期金额的1%支付违约金。 3、工程结算款支付与分部分项工程或施工人承包工程竣工挂钩 一般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工程竣工验收后发包人支付工程结算款,但是全部工程验收还是承包方的施工部分竣工验收并不明确,有时发包方往往声称由于部分工程(往往是一些小的扫尾工程)未完工,无法组织工程竣工验收,而不支付早已完工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结算款。 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八百零七条工程价款的支付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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