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权担保有什么作用? |
释义 | 债权担保的作用有:使拥有货币的人放心地贷放资金,让债权人的债权更有保障,一般担保的方式包括抵押、质押、留置以及保证等,当事人如果以财产抵押的,当债务人没有按照约定偿还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对抵押财产优先受偿。 一、留置权是指什么权利 留置权是指债权人以合法手段占有债务人财产的权利。在债权清偿前留置财产,在超过一定期限未清偿的情况下依法出售留置财产,并从价格中优先受偿。留置权是法定担保物权。虽然是担保物权,但不同于一般担保物权,不能由当事人约定,只能直接依法发生。现行法律规定的担保物权具有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前两种产生由合同约定,留置权作为法定担保的产权优先于其他担保产权。 二、物权和抵押权 抵押权是担保物权的一种。担保物权包括抵押、质押、留置的统称,也即是质押、抵押是担保物权的具体表现形式。抵押权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提供不动产或动产,作为清偿债务的担保而不转移占有所产生的担保物权。当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就抵押财产的价金优先受偿。他可以申请法院变卖抵押财产抵偿其债权;如有剩余应退还抵押人,如有不足仍可向债务人继续追索。但对不能强制执行的财产不能设定抵押权。 三、车辆抵押和质押有什么区别? 汽车质押和抵押的区别是: 1.方式不同。抵押不转移抵押物的占有,汽车仍由所有权人占有;而质押则相反,出质人必须转移质物的占有,就是说质押需要押车。 2.担保范围有差别。抵押的法定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利息、违约金、损坏赔偿金以及实现抵押权的费用;而质押担保范围除了抵押担保范围以外,还包括质物保管费用。 3.含义不同。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对其特定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对债权的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该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的价金优先受偿的物权。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特定财产移交给债权人占有、作为债权的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金优先受偿的物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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