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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小区车位被占如何处理
释义
    车位被占处理办法:
    1、找物业。如果是陌生车辆,小区门卫一般都会登记信息以及电脑识别自动扫描进出车辆。可以能得到司机的联系方式。
    2、拨打114。114人工服务,与接线员说明情况,对方占用位置,根据车辆的车牌号,接线员可以协助联系。
    3、报警。如果是车位的月租或是车位的拥有者,可以直接现场报警(110或122),要求警方挪车。警方可以开拖车把将违停车辆拖至交管局,通知该车车主前往处理。
    一、小区车位的类型:
    1、地下停车位。地下停车位又分为计入公摊面积的地下车和不计入公摊面积的地下车位,地下车位所占用的面积没有被计入业主的公摊面积之中,这部分车位的产权就属于开发商所有。产权确立的前提是要在购房合同中体现,进行说明,即该部分不计入公摊,产权才能归开发商所有。不做说明,则自动归属全体业主。
    2、地面停车位。敞开式地上车位产权属于全体业主,归业主共同且免费使用。业主购买房屋,便拥有了社区的土地使用权,社区的土地的使用权归全体业主所有。在权属属于业主的土地上规划的车位,开发商或者物业无权处置。
    3、人防车位。车位由开发商投入建设,则开发商拥有该车位的产权,在管理和上具有所有权,但是需要在人防工程部门登记手续。
    二、车位管理费缴费规定:
    1、购买车位需要交管理费,业主购买了地下停车位,但地下停车库每天都需要人员巡视,物业人员要对地下停车位进行保洁,要保证车辆安全,还有地下车库的灯光照明等等,需要一定的成本费用,会产生“地下车库服务费”。业主买车位买的是车位的所有权,不是以后的管理与服务。卖车位是开发商,服务是物业公司。
    2、小区物业收取的是停车管理费。业主拥有车位所有权和物业收取管理费并不矛盾。只要收费标准符合规定,物业收取停车费并不违法。
    3、物业管理费,是物业管理公司依据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为物业使用人或所有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物业管理使用人或所有人依据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应当付出的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第二百七十六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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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23: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