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要受理党员的什么保障党员的权利
释义
    法律分析: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要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 第八条 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中央纪委在中央委员会领导下,党的地方各级纪委和基层纪委在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领导下,在党内监督方面履行下列职责:
    (一)协助同级党的委员会组织协调党内监督工作,组织开展对党内监督工作的督促检查;
    (二)对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情况进行监督;
    (三)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四)向同级党委和上一级纪委报告党内监督工作情况,提出建议,依照权限组织起草、制定有关规定和制度,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
    (五)受理对党组织和党员违犯党纪行为的检举和党员的控告、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派出的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监督职责。
    纪委对派驻纪检组实行统一管理。派驻纪检组按照有关规定对驻在部门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进行监督。
    党的地方和部门纪委、党组纪检组可以直接向上级纪委报告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发生的重大问题。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7 4:5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