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推行“三全”即全面、全员、全过程的安全管理机制,具体要做到: 1.思想认识上警钟长鸣; 2.制度保证上严密有效; 3.技术支撑上坚强有力; 4.监督检查上严格细致; 5.事故处理上严肃认真。 安全生产方针是指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总的要求,它是安全生产工作的方向。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我国安全生产的方针,认真落实这一方针,既是党和国家的要求,也是搞好安全生产,保障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健康,保障企业的生产经营顺利进行的根本要求。因此,把这一安全生产的方针转变为所有员工的思想意识和具体行动,对于搞好安全生产至关重要。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 第一款 安全保障义务人因未尽合理限度内的保护义务而致使他人人身损害的,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