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检察院过卷是指公安机关要报请检察院批准逮捕。检察院在审查后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不批准的警方要变更强制措施或者放人。人民检察院在侦查过程中,应当及时询问证人,并且告知证人履行作证的权利和义务。人民检察院应当保证一切与案件有关或者了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观充分地提供证据的条件,并为其保守秘密。 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一百九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在侦查过程中,应当及时询问证人,并且告知证人履行作证的权利和义务。人民检察院应当保证一切与案件有关或者了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观充分地提供证据的条件,并为他们保守秘密。除特殊情况外,人民检察院可以吸收他们协助调查。第一百九十四条 询问证人,应当问明证人的基本情况以及与当事人的关系,并且告知证人应当如实提供证据、证言和故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但是不得向证人泄露案情,不得采用拘禁、暴力、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获取证言。 询问重大或者有社会影响的案件的重要证人,应当对询问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