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销户后身份证还能用吗 |
释义 | 户口注销后身份证当然还是能用的,身份证和户口的注销之间并不冲突。身份证失效的情况除非是身份证过期,就算是自己的身份证不小心遗失了,已经在派出所办理的挂失,但是遗失的身份证还是有效的,这是在设计身份证的时候的技术缺点,户口登记和身份证的效力没什么关系的。公民户口注销以后,其身份证是属于无效的身份证无法进行使用的。因为身份证办理的前提是查验户口簿,没有户口则无法办理,自然也失效了。居民若遇到双重户口,是应该及时对一方户口进行注销,对其所办理相关的业务也应该及时进行更新身份证资料。 一、办理身份证的流程为: 1、居民应当自年满16周岁之日起3个月内,到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一般为公安派出所)办理申领手续。未满16周岁的居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由监护人代为申请。 2、办理申领手续,应当交验户口簿,采集人像信息,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3、缴纳证件工本费。 二、办理身份证需要的材料为: 1.申领人带本人居民户口簿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 2.经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采集人像信息(部分地区要求先采集照片信息,再带到户籍部门办理身份证,需要咨询当地户籍部门)。 3.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导登记表》。 4.核对资料无误,录入公民指纹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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