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如果已经办理了公积金贷款,那只需要再继续存交贷款就行,不用担心公积金会被封停。不过申请好贷款后,必须按月还贷或提前还清,公积金停缴已经不影响还贷款,但要确保账户中每月有钱可还贷。如果本人的公积金贷款申请已经批准,且办理完了所有手续,辞职或公积金停止、被封存,都不影响公积金贷款,只是要按时往贷款卡中存钱,以免影响扣贷款。建议还了第一次房贷后再辞职,可确保万无一失地不影响公积金贷款。因为现在以个人名义无法补交公积金,如果换单位,另一单位也因劳动合同原因无法为其补交没有来公司上班前那段时间的公积金。公积金贷款只有符合条件才能批准。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