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法人有什么好处 |
释义 | 公司法人的好处是: 1、可以在担任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时,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2、可以以公司的名义对外从事民事活动; 3、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对外活动的法律后果,由公司承担。 公司法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设立; 2、有明确的住所、财产或经费; 3、有自己的名称; 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法人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设立法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如果公司的损失是由于法定代表人违反法律或公司章程而造成的,即使是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公司也有权要求法定代表人赔偿损失。如果法定代表人违反忠实、勤勉义务,损害公司利益的,应当对公司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公司有未了结的民事诉讼或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司法机关可对法定代表人采取列入失信人名单并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等强制措施。 如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违法或侵权行为,损害公司利益,而法定代表人又参与了相关的决策或签署了相关文件,则很可能被认定与相关侵权人构成共同侵权,也需要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如甲建筑公司的子公司乙公司(系钢结构一级企业)向出借人借款3000万元,出借人要求甲公司提供担保。甲公司法定代表人金某口头上与董事会其他成员均达成一致意见,随即在几千万元的借款担保合同上签字,由于时间匆忙,尚未加盖本公司公章。而出借人处于对金某个人信任也就把款汇给了乙公司。事后发生争议,出借方将甲公司、乙公司、金某等诉至法庭。开庭前夕,正是甲建筑公司董事会改选之际,其他董事会成员对金某签字效力均矢口否认。法院就此认定金某签字为个人行为。就这样,金某平白无故增加了数千万元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三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 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民法典》 第六十一条 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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