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党的路线: 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 党的思想路线: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 党的群众路线: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 党的干部路线:任人唯贤,德才兼备。 党的方针: 政治上:依法治国。 文化上:百家争鸣,百花齐放,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 科技上:科教兴国。 对台上:和平统一,一国两制。 党的政策:(党的政策是一个集合概念,泛指党制定的所有政策。)例如:人民当家做主,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 民族区域自治,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 可持续发展,西部大开发, 宗教信仰自由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 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