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由快递公司承担责任,如果学校未尽到管理职责,则应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您好!12岁未成年校园内被快递员撞伤,主要责任由快递公司承担,快递公司可以向具体的责任人承担,学校没有尽到监护义务的,是应该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