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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后前夫和我一起生活,也帮我交房贷,以后分开我要付他钱吗
释义
    离婚后,如果前夫为你还贷款的原因,实际是对另一方的赠予,那么日后分开后也无需偿还。
    但是,离婚不离家,这种情况看似稳定,其实会有很多法律风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离婚不离家容易导致财产发生混同,如果同居期间共同出资购置财产的,双方又无法对财产分割达成一致的,还需要起诉解决;第二,容易导致抚养费纠纷,因为双方一起生活,各方均有花销,在此情况下,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可能不愿意再另行支付抚养费,导致双方发生抚养费纠纷,个别情况下还得诉讼解决;第三,容易导致重婚,如果离婚不离家,而一方又再婚,就可能构成“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重婚罪。
    温馨提示:既然夫妻感情破裂,确定离婚了,最好能分开生活,否则将会承担各种法律风险,同时,没有感情的婚姻对于孩子的成长未必有利。对于自己而言,尽早结束一段不幸福婚姻,才能尽早遇到新的幸福。如果确定这段时间还不能离家,建议通过协议明确约定财产独立分配、子女抚养问题,避免日后资金产生混同,且保留好相应的花费的证据,必要时可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男女双方打算和好的的话,可以携带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离婚证等相关材料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条 【婚姻关系的解除时间】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第一千零八十三条 【复婚】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
    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经济帮助】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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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1 9:21:58